合肥瀾溪鎮小區附近樹林被大片砍伐,居民自發報警護綠(昨日報道)。昨日,記者再次趕到被伐樹林中看到,空地上已經補種了73棵“無患子”樹苗。合肥林業和園林局、蜀山森林公園管理處對進行伐樹的合肥市蜀山綠地建設綜合開發公司進行了3萬元的上限處罰,並對相關負責人進行系統傢俱了記過處分和免職處理。
  >>>記者回訪
  現場補種了73usb棵樹苗
  昨日下午,記者再次趕到位於蜀峰灣南湖區的楓楊林,前信用貸款一天伐樹現場散落的樹幹、樹枝已不見蹤影,平整的土地上重新補種了73棵“無患子”樹苗。
  瀾溪鎮小區一禮服位居民對記者說,“樹被砍了就是砍了,即使補種也回不到原來的風貌。”
  合肥市蜀山綠地建設綜合開發公司是蜀山森林公園管理處下屬單位。昨日,蜀山森林公園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楓楊生長的地方以前緊挨瀾溪鎮小區排污口,污住商不動產水排放影響到植物生長以及周邊環境景觀,所以就沒有栽別的樹,而是任由雜樹生長。
  “後來小區進行污水改造把這邊排污口堵了起來,蜀山綠地建設綜合開發公司的本意是對該地塊進行景觀提升及綠化補植工作。結果,為給新補植的樹木留有生長空間,現場負責人擅自砍伐了部分楓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蜀山綠地建設綜合開發公司在進行綠化補植時沒有保護好原有樹木,既沒有公告告知,更沒有履行程序,造成了工作上的嚴重失誤。
  >>>部門處罰
  對伐樹公司罰款3萬
  違規無證伐樹一事引起了園林部門的高度關註。昨日,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也公佈了“蜀峰灣南湖圃地楓楊被伐事件”調查處理情況。
  據通報,蜀山綠地建設綜合開發公司對蜀峰灣南湖圃地進行樹木更新和補植,共砍伐楓楊30株(乾徑6~20cm),而該公司在進行樹木更新補植前,並未履行相關報批手續,也未做好向周邊居民告知等工作,違反了《合肥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記者從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的處理意見中獲悉,按照《合肥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規定的擅自砍伐樹木的處罰上限(每株1000元)對蜀山綠地建設綜合開發公司予以處罰,共計罰款3萬元。
  相關責任人就地免職
  蜀山森林公園管理處同時督促其對該地塊迅速補植樹木,樹木規格不低於5公分,並確保成活。同時,對蜀山綠地建設綜合開發公司在全市園林綠化行業進行通報批評。而對於市民的主動護綠行為,園林部門還決定,獎勵舉報此次事件的市民1000元。
  蜀山森林公園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也專門就此事致歉,並對蜀山綠地建設綜合開發公司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分管生產部的公司副總經理洪某予以記過處分,罰款2000元,並暫停其分管工作;對生產部經理範某予以警告處分,罰款1000元,調離生產部;對生產部隊長王某就地免職,罰款500元。(宛婧、陳群)  (原標題:伐樹公司被罰3萬,相關責任人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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