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一校模擬法庭“審案”為學生普法
  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湯洋)上小學的小強(化名)不僅偷著去網吧,還拒絕承認錯誤,威脅同學,導致同學扭傷。
  昨日,沈陽朝陽一校的學生扮演法官等角色,“審理”發生在校園的身邊事。
  小強當庭被“判”改正不良行為,向同學公開檢討,並向受傷同學道歉。
  學校模擬法庭審理身邊小事
  據介紹,此次沈河區“少年維權中心”模擬法庭由沈河區人民法院、共青團沈河區委、沈河區政法委聯合舉辦。
  昨日的模擬法庭就由朝陽一校的“少年維權中心”來進行。與以往的模擬法庭不同,此次雖然法官等角色都由小學生扮演,但審理的卻不是以往法院審理的案例,而是發生在他們身邊的事情。
  小學生偷去網吧被髮現弄傷同學
  2013年的一個周末,學生小強趁家長上班不在家,私自去網吧,兩次共計十幾個小時。
  同學發現小強偷偷去網吧後,讓其主動向老師承認錯誤,可小強非但不顧同學的善意勸告,還惡語相向,用武力威脅同學不要告訴老師,並導致同學腳部輕微扭傷。
  昨日模擬法庭庭審過程中,小強稱,他是因為老師佈置了一個研究性學習的作業,要查一查有關“沈陽故宮”的資料,但家裡沒有電腦,就去了網吧。
  查完資料,玩了一會兒游戲,覺得玩游戲很刺激、很有趣,第二天就又去了。他說並不知道未成年人不准去網吧,“我是花自己的壓歲錢去的,也沒乾什麼壞事,所以感覺沒什麼的。”
  當被同學發現後,小強稱:“只是想嚇唬嚇唬他,讓他不要告老師。沒想到把他的腳扭傷了,我感到很後悔,很對不起他。”
  “審理”身邊小事讓學生更受教育
  模擬法庭審理此案認為,小強所犯錯誤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依據正確,予以支持。
  小強系未成年人,屬於初犯,後果較輕,且已與受傷同學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協議,並實際支付了對方的藥費人民幣212元,又獲得受傷同學的諒解,認錯態度較好,有悔錯表現,可以減輕處罰。
  小強法制意識淡薄,辨別是非的能力差,誤入網吧,多虧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其應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行為規範意識,認真悔過自新。
  模擬法庭當庭“判”小強寫出書面檢查,承認錯誤,並寫出決心書改正自己的不良行為;利用班隊會時間,向本班同學公開檢討,並全校通報;責令其向受傷同學道歉。
  法官表示,模擬法庭“審理”這樣的身邊小事,而不是離他們較遠的案件,不僅讓小學生們瞭解法官審案的全過程,更能加深他們的理解,提高道德認識和法制觀念,讓他們更受教育。  (原標題:偷去網吧弄傷同學 小學生被“判”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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