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省高院出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在審判工作中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殘疾人打官司提供便利。《意見》中提出,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殘疾人,可以口頭起訴,由法院記入筆錄或者提供代寫訴狀服務;為視力殘疾人、聽力殘疾人、言語殘疾人等提供語音、文字提示或聯繫聘請輔助人員,提供信息無障礙服務。
  《意見》要求加大對殘疾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對經濟困難的殘疾當事人,優先為其辦理緩、減、免訴訟費用,確保困難殘疾人打得起官司;對殘疾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不得預收申請執行費用。立案後應當優先安排人力、物力,採取多種執行措施,加大執行力度,依法儘快執結。
  東方今報記者 沈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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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殘疾人打官司可口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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