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何談起,湖南武岡農婦鄧元姣的那最後72小時。據《新京報》報道,因家人超生而屢次申請低保被拒,癱瘓妻子鄧元姣被丈夫艾紹金“放賴”於鄉政府,三天后受傷身亡。“放賴”是湖南鄉野的一種說法,即通過把患重病的親屬留置於他處的手段,讓對方滿足其要求。在沒讀過書、不懂法律的艾紹金一家(包括他們周圍的人)眼中,一度認為這是最有效的訴求表達方式。
  事情遠無法用簡單幾句話就能概括完整:一個經濟狀況原本還說得過去的農民家庭,一場大病便瞬間一貧如洗;申請低保卻遭遇地方“土政策”的非難,將是否繳納社會撫養費與能否領取低保掛鉤——— 因貧困而交不起“計生罰款”,又因交不起罰款而無法申請困難補助,乖謬盡顯;村幹部因基層選舉、村民舉報問題而涉嫌“挾私報複”———“你不選我,我不給你米吃”,當然,事發後可以盡情否認;村民表達訴求、維護權利,習慣以上訪、“放賴”的方式進行,這是基於舊有經驗出發的利害選擇;農婦被留置在鄉政府72小時後莫名受傷身亡,其間不乏蹊蹺,但鄉政府拒絕查閱監控視頻的要求,事件並未啟動調查便以“私了”的方式解決,以幾萬塊“人道關懷”做結,待遺體下葬時人錢兩訖……條分縷析後的農婦之死,悲慟莫可名狀,惟有一聲嘆息。
  從任何一條線索出發,都確定無疑地可以牽出一個積重難返、欲說還休的大話題,但回到原點會發現,如果不是這樣一個出了人命的事件,這一切的一切又都不算是問題,而只是國民最普通的日常生活體驗。是的,這是生活,這是足夠真實但又異常殘酷的生活。
  村民因病返貧,多次向村委會和鄉政府求助、申請低保,但基層政府卻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為由拒絕。湖南省相關規定中,“違法生育且沒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者,不能享受民政、教育等方面的獎勵優惠政策”,但救急的低保無論如何也算不上“獎勵優惠”,這個道理並不難說清,卻在普通農民的現實生計中成為無法翻越的大山,橫亘在生與死之間。村民向上反映訴求的途徑,紙面上規劃的當然有很多,且一直有很多,比如基層民主的激活,比如法律渠道的訴訟。但對村民而言,被認為最管用的還是“放賴”——— 以某種訛人的方式謀求政府官員的重視。傳統的維穩邏輯之下,似乎只有“鬧”才有問題得到解決的可能,儘管可能性同樣微乎其微。村婦在鄉政府受傷身亡,監控視頻拒不公開,公安機關啟動的調查顯然不如其他行政部門的“滅火”有效率,人命對價幾何,各地有各地的標準,按部就班,人財兩訖,乾凈利索,但卻依然殘忍。
  也就在最近,國家層面的信訪制度改革啟動,對信訪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處理信訪事宜提出程序和時限的要求,甚至以不受理越級上訪的方式來試圖引導基層民眾就地解決糾紛。反觀農婦鄧元姣之死,不難看到,宏大敘事從制度出發對公民個體所施加的關照,有太多細節需要落實,有太多對接性的制度設計需要激活。
  “我們是農民,沒有讀過書,跟政府打官司,打不起”,這是死者家屬在接受當地政府“人道關懷”費用時的話。但在這場像極了交易的“人道關懷”中,農婦莫名受傷死亡的事件調查被人為迴避,家屬不得已而放棄質疑,基層政府樂見這種粗糙但卻頗具實效的處理方案。儘管,有可能真如政府工作人員所言,“不排除是自己摔傷”,但為了畸形的穩定也寧願放棄對事件真相的調查,放棄自證清白的機會。看似雙方自願的合意,卻各有各的無奈和妥協。
  然而,農婦鄧元姣之死背後,暴露出來的所有問題都真實存在,而且依然頑強地生長和發酵,影響活著的人。每個月多100元錢的願望,在圍觀者看來是那麼微不足道,沒有、也不必付出生命的代價;原本應當有更妥帖的辦法,在矛盾最開始的地方得到處理;原本有更多制度上的設計,在矛盾發酵、拖沓的過程中隨時激活,將糾紛真正化解。農婦鄧元姣走了,得到一聲嘆息;農婦鄧元姣之死,不能只有一聲嘆息。  (原標題:[社論]農婦鄧元姣之死,一聲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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